海口博义盐灶片区棚改提高部分奖励标准
海南日报海口9月9日讯(记者邓海宁特约记者陈安宇)今天上午,海口市龙华区召开博义盐灶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再动员暨培训大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为更大力度地让利于民,从9月10日起,将对《海口市龙华区博义盐灶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及《海口市龙华区博义盐灶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补充奖励办法》进行调整并正式执行。
具体调整内容包括:将“方案”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凡选择就地房屋产权调换的,在应给予补偿面积部分的征收补偿总额基础上增加40%的安置住房回购补助”,由40%上调为65%;第二项规定的“货币奖励”由70%上调为100%;第三项规定的“货币奖励”由40%上调为65%;第四项规定的“异地安置奖励”由70%上调为100%。
据悉,本次调整的补助奖励比例,同样适用于之前已签约的被征收人。已签约的被征收人可在2015年10月10日开始两个月内到龙华区博义盐灶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指挥部签订相关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