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前日里接连刊发“天津个别楼盘宣称买房可落户”的系列暗访稿件,文章发出后,天津市房管部门对包括曝光的两个楼盘在内的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经营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买房子送户口”、“距离某地仅xxx路程”……这类真假难辨的广告词,抓住了一部分消费者的心理,诱导消费者做出买房的误判。国家工商总局早在2015年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就明确要求,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开发商和中介频繁让这些违规的广告语出现,还是因为这类“吹牛广告”,可以帮助开发商快速取得销售成绩。好在政府主管部门及时做出处理决定,让敢于违规吹牛的企业受到应有惩罚。
面对众多房地产商天花乱坠的广告语,主管部门一定要运用好手中权力,举报一起查处一起,让狠罚起到震慑作用。此外,除了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管,还需要消费者有一定的甄别能力,牛吹得越大,吹牛的人越心虚。敢承诺买房落户,说明开发商急于把手中的房子卖出去,中间往往会有一些猫儿腻。徐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