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1月7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王旭)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日前发布通知,明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额度。
通知明确,经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四次会议研究同意,从1月4日起,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的上限为每平方米1800元,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的上限为每平方米900元。
据了解,此举是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做到全省范围内统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进一步压减自由裁量权,较好的服务缴存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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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明确!
关于明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额度的通知
琼公积金归〔2019〕4号
各直属管理局: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做到全省范围内统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进一步压减自由裁量权,较好的服务缴存职工,经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四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明确通知如下:
一、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的上限为每平方米1800元;
二、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的上限为每平方米900元。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2019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