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面向国内外公开选聘高端管理人才新闻发布会获悉,本次公开选聘的高端管理人才在管理模式和薪酬待遇等方面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
海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人才发展局局长张应端介绍,对省属和地级市属企事业单位管理人才,按两种方式给予薪酬待遇:实行聘期管理的(每一聘期5年),采用协议工资制,考核合格可连续聘任;实行体制内管理的,实施同类人员正常工资制。对高端特聘管理人才和地级市承担政府管理职责机构管理人オ,实行聘期管理(每一聘期5年),由用人单位采用协议工资制,考核合格可连续聘任。对省国资委监管企业管理人才,按照职业经理人制度管理,由企业董事会聘任,实行市场化薪酬及契约化管理。此外,符合海南相应人才引进政策中明确的高层次人才条件的,按照相关政策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