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昌自然资告字〔2019〕6号
经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昌江县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叉河组团海渝西线南侧,地块编号为叉河镇2017-0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15日到海口市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1B802室或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9月3日到海口市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1B802室或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9月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进行, 地块挂牌时间为2019年8月25日08时00分至2019年9月5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二)本次挂牌不接受邮寄竞买文件。
(三)凡在海南经济特区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拖欠地价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买。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由竞得人严格按照该地块的规划要求、产业类型及用地控制指标进行开发建设。
(五)竞得人须当场与我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需与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落实协议履约要求,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项目达产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2年内。
(六)该宗地为政府储备地,权属清晰、无争议,土地赔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清表均已完成。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块周边已通水、通电、通路,完成土地平整,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的条件,符合出让条件。
(七)本次挂牌出让成交价款不包括各种税费,办理土地登记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八)该地块设定为低碳制造业,用地控制指标为:投资强度120万元/亩、年底产值120万元/亩、年度税收10万元/亩。
(九)按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受理申请报名手续,节假日除外。
(十)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十一)上述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八、查询网址:
九、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98-26630913、65303602、68551218
联 系 人:麦先生、林小姐
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