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韦彦廷”在南海网“问政海南·找领导”栏目留言询问海口琼山区府兴公寓安置房房产证何时办理?对此,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表示,该公寓已办理首次登记,但尚未向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网友表示,海口市琼山区府兴公寓交房到现在已经7年了,房产证到现在还没有办理。近日看到朱云公寓的房产证说2至3个月后办好,府兴公寓比朱云公寓早半年交房,到现在却没有动静。
网友留言截图
对此,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称:“府兴公寓开发建设单位为海口兴邦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目前已办理首次登记,A、B、C、D栋办理分户登记,尚未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表示,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依申请登记原则”,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建议该网友与开发建设单位联系,由开发建设单位准备材料齐全,向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相关不动产转移登记,即可依申请将不动产转移登记至购房人名下;如开发建设单位不按合同约定配合诉求人办理不动产权证而造成违约的,建议网友可通过司法程序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