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加快商品房供应,避免因疫情导致供应减少引起市场波动)
深圳市发布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六项措施,提出加快商品房有效供应,避免因疫情导致供应大幅减少进而引起市场波动,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
4月16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城市更新等相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共计6条,包括延长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城市更新项目原有地价测算规定适用期限;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加快商品房供应;允许延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促进城市更新工作提速提效。
对此,深圳市住房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解读称,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深圳市城市更新等工作受到了较大影响,部分企业和相关行业协会先后向主管部门反映疫情防控期间面临的困难。为切实缓解企业面临的经营困难,对各方面反映相对集中事项予以了明确。
其中,《通知》提到,加快商品房供应。申请商品房预售的,必须符合土地出让合同和规划许可条件等要求,并保证项目工程质量。今年内,高层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总层数的二分之一、装配式建筑完成基础工程并达到标高±0.00标准的商品房项目,可以申请预售。
深圳市住建局表示,受肺炎疫情影响,深圳市房地产项目工地停工,工期延误严重影响项目施工进度,在建项目不能按时入市,一方面企业销售进度延后,面临资金和经营压力;另一方面我市房地产市场也出现供应紧张等问题,不利于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和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
深圳市住建局指出,深圳房地产市场较为成熟,市场化程度较高,各项监管制度较为完善。申请商品房预售的,必须符合土地出让合同和规划许可条件等要求,并保证项目工程质量。加快形成商品房有效供应,有利于避免因疫情导致供应大幅减少进而引起市场波动,有利于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
不过,近期深圳楼市暗潮涌动,先有“5500万豪宅一次售罄”又有“喝茶费重现江湖”,更有“市民反映小区业主哄抬房价引来住建局工作人员实地劝诫”。
按照国家统计局于4月16日发布的2020年3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3月,深圳二手房价格在70个大中城市中环比涨幅最高,环比上涨1.6%,属于上涨态势最明显的城市。从历史数据看,深圳在2018年2月份二手房价格指数环比涨幅位于全国第一。24个月后,深圳二手房价格涨幅重新回到全国第一。新房方面,深圳新房价格环比涨幅排名全国第六,环比上涨0.5%。
对于疫情防控期间土地出让价款是否可以延期的问题,《通知》明确允许延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或地价缴款通知及政府批准文件规定的土地价款缴款截止时间在广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及一级响应结束后4个月内(即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6月22日)的项目(包括且不限于城市更新项目),用地单位未在约定或规定的期限缴交土地价款的,不作为违约行为,不计收利息和滞纳金,土地价款按原约定执行并可延期至2020年6月22日前缴交。
深圳市住建局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企业的复工复产受到影响,部分企业出现资金紧张的问题,并提出了延期或分期缴交土地价款的诉求。在疫情防控期间,上海、浙江、杭州、西安、苏州等部分省、市出台的相关扶持政策中,对延期或分期缴纳土地地价等内容进行了规定。考虑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也明确“因疫情防控不能履行合同属不可抗力”,为全力支持和精准服务企业,切实解决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尽量降低疫情对企业的影响,针对企业提出的因疫情防控影响要求延期缴交土地价款的诉求,在综合考虑我市土地出让收入等因素前提下,提出允许延期缴款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