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海南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省级办学水平督导评估结果公示》指出,拟授予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省一级甲等学校”称号。
公示指出,2020年10月9日至10日,省教育厅组织督导评估组,依据《海南省普通高中(完全中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方案(2020年修订)》(琼教督〔2020〕9号)确定的评估标准,对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申报的“省一级学校”办学水平开展了审核性督导评估。经评估,省督导评估组认为该校办学水平已达到省一级甲等学校标准。根据省督导评估组的评估意见,经省教育厅研究,拟授予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省一级甲等学校”称号,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0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共5个工作日(不含双休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局反映。联系人:刘晓鸿,联系电话:0898-65334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