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推进整治“两违”专项行动,遏制违法建设之风,12月4日,东方市多执法部门联合对位于八所镇琼西路民族中学对面1处违法建(构)筑物进行依法强制拆除,拆除面积为493.01平方米。
拆除现场
据悉,本次拆除的违建属于未经许可擅自建设的铁皮棚等建(构)筑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11月2日,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当事人依法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限期5日内自行拆除该违法建筑。11月10日,依法送达了《强制执行催告书》,但当事人经催告后仍未自行拆除,东方市政府经研究决定予以依法强制拆除。
为确保本次拆除工作顺利进行,东方市政府从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拆违领导小组,具体涉及群众工作、法律解释、医疗、后勤保障、风险评估、公证等,12月4日10时许,拆除任务基本完成。
据了解,该处违法建设的建(构)筑物未经规划部门许可擅自进行建设,用于经营销售农产品,该违法行为侵害了其他合法建设的农贸市场经营权益。此次拆违行动有效维护了其他合法经营权益,切实打击了非法经营行为,有力地震慑违法行为人,遏制违建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