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备受各方关注的海口数以万计的购房者,因种种原因买房多年却一直拿不到房产证的问题,可望在今年年底前得到逐步解决。
据了解,因违反规划建设、或由于资金问题无法进行后续配套工程建设、或无法通过规划验收等多种原因,海口有约3万业主在买房后一直没能办理房产证,并已成为一大历史遗留问题。海口市有关负责人介绍,这种情况在全国都有出现,但海口显得尤为突出,众业主反映强烈,并引起了各方关注。它在影响海口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同时,也成为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潜在因素。
对此,海口市政府非常重视,并就如何解决这一棘手的问题进行了多次研究。
记者30日下午从海口市政府了解到,新近制定的《海口市关于解决房屋“办证难”问题的实施意见》,已经下发海口市各区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要求贯彻实施。海口市政府还决定成立解决办理房产证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磊担任组长。由市财政、水务、国土、规划、建设、房产、法制、消防、园林、国安、地税、工商、城管、地震、气象局等职能部门的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同时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内,设立解决办理房产证历史遗留问题办公室,负责召集各职能部门采取联合会审机制,共同研究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统一对外开展工作。
据该意见,海口将集中半年时间,统一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期间,有关部门将针对各类不同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方案,并制定专门的相关配套行政规章,报市政府审查批准后执行。
30日,海口市解决办理房产证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在媒体发布通告,决定对海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进行普查登记。受理期限为从今天起3个月内。
据了解,这次普查登记的受理范围为:凡2006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而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的房屋;在1984年1月5日国务院《城市规划条例》实施前私人利用宅基地建造而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的房屋。
申报方式为:为商品房项目的,由开发商负责申报;开发商下落不明的,应由该项目的房屋业主推选代表统一申报。属于非商品房项目的(房改房、集资建房等),由房改单位负责申报;房改单位不存在的,应由房屋业主推选代表统一申报。私人自建房屋的,自行申报。
申报受理地点为海口市人民政府服务中心 “解决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服务窗口”。
(编辑:邢雅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