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的钱,是我婚前的积蓄,那房产是算我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我的工资比老婆高,那高出来的那些钱,算不算共有财产呢?”……11月14日,市委宣传部主办的百姓课堂?法治讲座在重庆图书馆举行,邀请律师张明强为市民讲解在婚姻家庭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结婚是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一开始,张明强就向市民解释了婚姻的含义。而在现行的法律制度下,“事实婚姻”和“同性婚姻”是不被法律认可的。
“并不是所有婚后购买的房产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张明强解释,如果夫妻中的其中一人,用婚前储蓄在婚后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则被视为个人财产,其余情况都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进行分割。
本报记者 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