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央行、银监会联手整顿现金贷 取缔无放贷资质组织 小贷杠杆率表内外合并计算)
疯狂的现金贷正迎来全面、严格监管。
12月1日下午,在银监会近期重点工作通报会上,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冯燕在回答记者关于现金贷、网络小贷提问时表示,下一步现金贷业务会被纳入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范畴,相关整治要求将于近期形成文件下发。“文件很快会跟大家见面,很快。”
傍晚七点左右,由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主导)和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导)下发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便已经下发至各省、市金融办。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通知》明确要求,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而对于以网络小贷或银行助贷等方式开展的“现金贷”业务,《通知》要求各地暂停新批设网络小贷公司,暂停发放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逐步压缩存量现金贷业务,限期完成整改。
小贷资金表内、表外全监管
小贷公司主要以自有资金放款,同时可以从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在最初规定中,融资余额不超过资本净额50%,即业内普遍提到的杠杆率不超过1.5倍;由于这一杠杆率对小贷业务发展有所限制,全国多地对这一比例做出突破,当前最高的为重庆,其杠杆率达2.3倍。
不过,随着网络小贷的发展,多家网络小贷通过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转让等表外途径获得资金,但未受到上述杠杆率限制,其资产又由银行、保险、券商等资金认购。这一途径在推动部分小贷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由于没有明确杠杆上限,一定程度上推高了系统性金融风险。
《通知》明确要求,禁止网络小贷通过互联网平台或地方各类交易场所销售、转让及变相转让本公司的信贷资产。以信贷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等名义融入的资金应与表内融资合并计算,合并后的融资总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暂按当地现行比例规定执行,各地不得进一步放宽或变相放宽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资金的比例规定。
对于超比例规定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制定压缩规模计划,限期内达到相关比例要求。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蚂蚁金服旗下没有场景和指定用途的现金贷产品“借呗”发展或将受到限制。借呗的放贷主体是重庆市蚂蚁商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推出,其注册资本金为18.09亿元,但其2017年发行ABS总额已达到1357.10亿元。其杠杆率远远超限。
“降低杠杆率,预防系统性风险是必须的。”一位西南网络小贷业务负责人表示,“有家注册资本金10亿左右的平台,上个月放贷规模就达到了80亿,本身两三倍杠杆,坏账问题还不大,但如果达到10倍甚至更高的杠杆率并出现系统性坏账,银行等机构是扛不住的。”
《通知》还明确,银行业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现金贷资金来源命门由此被把控住。
严厉打击无牌机构
“规范持牌机构经营的方向绝对没错,但最关键还是管住没有业务资质的放贷活动。”在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近期的采访中,多位行业人士表达了这一观点。
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统计数据显示,当前从事现金贷业务平台达2693家,主要分布在广东、北京、上海三个地区。
除部分消费金融公司、P2P平台之外,存在大量无资质经营放贷业务平台。华东某地一位金融办主任表示,许多互联网金融平台打着小贷旗号开展变相高利贷业务,但实际上没有任何业务资质,但是却没有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查封。
华南一位小贷行业协会人士也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经常能接到关于“小贷公司”暴力催收和息费不透明、利率过高等投诉,对于会员小贷公司协会还可以通过一些行政手段进行管理,但实际上这些投诉基本都是无资质的民间借贷机构,对此无能为力。
对此,《通知》要求,对于无放贷资质的组织或个人,在银监会指导下,各地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和取缔。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停止提供金融服务,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处置互联网金融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
《通知》还针对现金贷乱象从多个方面进行具体规范或禁止。
现金贷的一大特点是其利息或费率较高,但普遍以比较隐蔽的方式体现。对此,《通知》明确要求,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最高法对于民间借贷年化利率24%以下保护、36%以上不支持的原则。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并且将逾期处理等信息在事前全面、公开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