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8)第24号
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将海口市西海岸新区南片区的七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挂牌方式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位置、面积、用途、出让年期和规划条件见下表:
以上地块分别挂牌出让,其他规划控制条件按海口市规划委员会《关于西海岸新区南片区拟出让地块用地规划条件的函》(海规函[2018]3719号)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
(一)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申请人需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出让挂牌:
1、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建设项目用地,并未及时纠正的;
2、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二)竞买人(或其关联公司)需具备在海南省运营过经省级认定的众创空间和互联网创新创业基地产业园区资格及运营经验,且运营过园区入园企业不少于200家。
(三)非海口市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在竞得土地后5日内在海口市注册成立法人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由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与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起始价、加价幅度、竞买人在报名时需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详见下表:
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
有意竞买者请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五楼)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查询,凭有效证件索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7日8:00至2018年12月27日18:00(北京时间)。
五、挂牌时间、资格确认及挂牌地点
(一)挂牌起始时间:2018年12月20日8:00(北京时间)。
挂牌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9日18:00(北京时间)。
(二)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于2018年12月28日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三)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本次竞买活动挂牌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一)竞买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须与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该协议书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补充条款),并严格按照《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二)定金为成交价的10%,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出让地块的定金。土地竞买保证金不足成交价的10%的,竞得人应当补足。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
(三)宗地开发建设要求: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竞得人应在按现状交地后1年内动工,2年内完成项目建设。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
地块一和地块三作为海口市互联网产业园项目配套人才公寓用地,属于西海岸互联网产业园项目用地。竞买人参与该宗土地竞买时,需同时参与其余6宗项目内用地竞买。
宗地开发建成的住宅,须遵循以下要求。
1、租售条件:项目的全部住房在10年锁定期内必须用作人才住房。其中,50%建设面积的住房由园区投资建设主体持有,按照相关规定向重点产业园区内企事业单位职工出租;其他50%建筑面积的住房按照低于市场的优惠价格,向重点产业园区内的企事业单位或符合省市人才认定标准的园区就业人才出售,重点产业园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具有购买优先权。
2、退出机制:园区投资建设主体持有的50%部分住房,在项目取得整体预售批准文件或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满10年后,可作为存量商品住房上市出售,允许符合购买商品房条件的原承租人优先购买,也可由产权单位继续出租经营。
购房单位或经认定的园区就业人才10年内迁离重点产业园区的,由重点产业园区管委会出具确认意见,经市住建局批准后,可转让给重点产业园区内其他企事业单位或符合省市人才认定标准的园区就业人才。无合适转让对象的,由市住建局或园区指定机构按购房价格加同期存款利息回购。
该宗地须按《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要求,宗地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1800万元进行投资建设。项目需符合环保要求。
(四)地块二作为海口市互联网产业园项目配套旅馆用地,属于西海岸互联网产业园项目用地。竞买人参与该宗土地竞买时,需同时参与其余6宗项目内用地竞买。该宗地须按《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要求,宗地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300万元、年度产值不低于每亩450万元和年度税收不低于每亩20万元等要素进行投资建设。
(五)地块四、地块五、地块六和地块七作为海口市互联网产业园项目配套商业用地,属于西海岸互联网产业园项目用地。竞买人参与该宗土地竞买时,需同时参与其余6宗项目内用地竞买。该宗地须按《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要求,宗地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300万元、年度产值不低于每亩450万元和年度税收不低于每亩20万元等要素进行投资建设。
(六)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七)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挂牌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898)68531700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98)65303602
网上查询: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