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论
对许多城市来说,楼市“稳预期”,关键在于政策做好充分评估,顺应市场态势。在这方面,地方政府也该担起主体责任。
近段时间,部分地方楼市政策的“风吹草动”,动辄引起聚焦。在菏泽、广州等地传出“松绑”消息后,衡阳也跟这消息沾上了边。
27日晚8点,衡阳市政府官网发布《衡阳市撤销〈关于暂停执行“关于规范市城区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的通知〉》。而就在前一天,衡阳发布了取消“限价令”的新政。也就是说,新政尚未正式施行,已经胎死腹中。
刚宣布取消限价,成了轰动性的“全国首例”,马上就自己废了自己,衡阳楼市政策动向的“朝令夕改”,难免让人们猜想良多,这究竟是迫于压力的无奈,还是内部矛盾的尴尬。
短命新政,对于政府形象的负面影响自不待言。衡阳既然打算松绑限价,应该不是头脑一时发热,但最终还是出现新政“一日游”的诡异现象,跟舆情反响或许不无关系。当地给出的撤销理由中就提到,“对稳控房价的复杂性判断不精准,对稳定预期的持续性认识不充分,引发了市场的误解和网上的炒作。”
衡阳新政“一日游”,充分说明涉楼市问题的舆论关切度之高。事实上,衡阳是个典型的三四线城市,平均每平米房价不足6000元,房价保持平稳后,房子不好卖了,新房限不限价,意义已经不大。更何况,“限价”本就是临时性的行政管制手段。
耐人寻味的是,此前菏泽市发通知提出“取消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引发广泛关注并被指系“全国取消限售第一城”后,当地也谨慎地回应称“仅为取消限制转让期限”,山东省住建厅还要求菏泽市尽快做出说明。
但事实上,这类在经济压力之下的“测压”动作,并没有那么“敏感”。住建部近日就提出,2019年要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强调,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夯实城市主体责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并不意味着任何合理微调都不能有,关键是,城市管理者要担起主体责任。
针对菏泽的“自选动作”,山东省住建厅就曾明确表态,政策方面不是“一刀切”,由各城市根据自身情况决定,省住建厅会进行总体把控,“不干涉各地方住建部门的具体政策。”这其实也是强调了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
在此背景下,打量衡阳楼市新政“一日游”的结局,难免让人有些遗憾:像衡阳这样的地方取消限价,其实很正常。在当前形势下,松绑动作的确容易引发市场预期变动,甚至被过度解读,进而对地方政府“稳预期”形成不小的压力,但这在自主作为的正常空间内。
有了衡阳的前车之鉴,其他城市管理者或许也会放缓行动,或者寻求其他变通做法。但无论如何,涉及楼市政策变动,政府信息本就应该公开,而不是私下操作。还应看到,对部分低线城市而言,市场趋势并不会因此改变,该取消的终会取消。
说到底,对许多城市来说,楼市“稳预期”,关键在于政策做好充分评估,顺应市场态势。因为舆论强烈关注,就将往“正确方向”迈出的步子收回,虽显审慎,却难言最好的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