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2月20日讯 (记者周晓梦 实习生梁庆豪)海南日报记者2月20日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农历除夕到正月十五(2月4日-19日),全省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7%,优级天数比例为98.3%。与去年春节相比优良天数比例上升2.5%,优级天数上升17.1%。绝大多天数保持优级。
我省春节及元宵节期间空气质量改善明显,离不开烟花爆竹的燃放管控工作。今年春节前夕,我省出台《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六个严禁两个推进”工作的通知》,着力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连日来,有关单位和各市县政府积极主动作为,全力做好春节等节假日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
据了解,18个市县政府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均划定并公布禁燃区,明确全年和节假日期间禁燃区域及烟花爆竹种类等,部分市县在禁燃区内同时实施烟花爆竹禁售。按要求,各市县要科学划定、适时调整禁燃区范围,并应分区分类实施烟花爆竹燃放管控,避免烟花爆竹禁放“一刀切”。目前市县城市主城区禁放烟花爆竹,但农村地区暂不禁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