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日报客户端丨记者尤梦瑜
近日,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根据《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和《海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积极谋划部署,印发《关于加强乡村文化建设助力海南乡村振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进一步推动乡村文化建设融入于海南乡村振兴的各阶段、全过程。
省旅文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加强乡村文化建设作为我省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各市县旅文局要根据《通知》要求,尽快制定本地乡村文化建设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扎实推进我省乡村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到2020年,乡镇综合文化站(以下简称"文化站")和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基本全覆盖,相关设备配套齐全;确保设施有专人管理,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切实解决乡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管理运营水平低的问题。
各级文化单位要扎实推进文化站和服务中心免费开放,开放时间每周不少于56小时。按照"按需制单、百姓点单"的供给新模式,逐步完善基本服务项目并免费提供,使设施利用率明显提高。
与此同时,各市县文化单位要加强乡村传统文化保护、挖掘和利用,进一步加大文旅融合力度。《通知》指出,将统筹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做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推进东方白查村、文昌十八行村、定安高林村、澄迈火山岩古村落、昌江洪水村等保护利用示范工程。要促进地方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利用。
此外,基层文化单位还应加强乡村文化市场监管,进一步引导农民群众较高层次文化消费需求,保持乡村文化市场健康有序,配合开展乡村文明大行动。
省旅文厅将重点加强对资金使用、实施效果、服务效能等方面的监督和评估。引入社会专业机构进行第三方评价,不断增强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以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以及中央和省级公共文化专项资金下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