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下午,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会议,专题传达常委会学习会议精神,提出八条垃圾治理整改措施,要求全厅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是海南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幸福感的提升,全力以赴推进相关问题整改,营造干净整洁的城乡人居环境。
省住建厅提出,一要立即抓好问题整改,针对暗访和检查曝光出的问题,列出详细清单,提出整改措施,责任分解压实到位。
二是举一反三,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大排查,结合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等,统筹制定综合实施方案。
三是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要试点先行,不能简单照抄照搬,要充分考虑到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和处理等各个环节,采取倒推法,统筹考虑,形成完整的分类体系。同时要加快推进垃圾分类立法工作。
四是要加快推进屯昌、陵水等6个新建垃圾焚烧处理发电项目建设,力争提前完成项目建设并投产。
五是对已停工的海口、琼海焚烧厂项目,要主动跟踪,做好服务和协调工作,主动帮助市县解决问题。
六是要抓正反典型。一方面要曝光一批脏乱差、垃圾处理不到位的反面典型,发挥震慑作用,同时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市县、部门要给予表扬,发挥好正面激励作用。
七是督导市县进一步提高城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尤其是清扫率较低的市县,要采取措施,迎头赶上。
八是要加强安全文明工地管理,强化降尘治理,坚决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杜绝“泥头车”等不文明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