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 要求无备案停车场停业整顿
海南日报讯(记者 郭萃)7月18日,海口市接到13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四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本批群众举报件共反映4类环境问题,其中污染类型涉及水污染3件、噪声污染2件、大气污染5件、其他3件。
在18日的举报件中,有群众反映称,位于海口市美兰区青年路滨江花园小区的泰荣汽车用品商行,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废机油等有害气体及废水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并怀疑该企业无环保等相关手续。接到办件后,美兰区生态环境部门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核查。
“经核查,该汽车用品商行在环保方面是符合要求的,他们废机油贮存已经设立了独立隔间,并作了防渗漏处理,贴了危险标识。” 美兰区环境监察局第三中队队长刘隆吉告诉海南日报记者,美兰泰荣汽车用品商行已在该局办理危险废物计划管理登记表,同时与有资质的回收公司签订了回收合同定期回收。污水方面已在店内挖了水槽,将污水引流到沉沙池内过滤后流入市政管网,并在污水水槽内加了两层防水胶,防止渗漏地面,现场检查也未发现有污染物影响周边居民的现象。对于群众质疑的环保手续的问题,该处汽修的业务范围只是洗车和修理,未涉及喷漆业务,因此只需要在省生态环境厅官网自行登记备案即视为办理环评手续,该店已经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
对于“海口市秀英区海力路20号对面的停车场,长期停放工程车产生大量扬尘,影响周围群众日常生活”办件,经秀英区相关部门现场核实,被举报对象为海南和顺物流有限公司。该停车场占地约25亩,场地内存放有13辆左右工程车,有少量钢材堆放,没有降尘设备。该停车场只有工商营业执照,无交警备案手续,也无物价局物价收费标准的相关手续。按属地管理,长流镇要求企业立即停业进行整顿,所有车辆撤离场地,待完善停车场所有相关手续后才允许恢复生产。企业必须立即采取应急的降尘措施,每天要多次对场地进行洒水降尘。长流镇安排人员加强对该点的巡查,如发现企业在未完善相关手续之前恢复作业,将立即进行处罚。同时镇城管中队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案件初查通知书,要求做好场内的环境卫生并设置有效的防尘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