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发布通告。
海口市龙华区拟启动博义盐灶八灶棚改片区基础设施项目棚改范围外用地(六条市政道路)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及地上房屋和附属物实施征收,现将征收调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调查范围
博义盐灶八灶棚改片区基础设施项目棚改范围外用地位于龙华区,六条市政道路规划范围如下(具体以规划红线为准):
1、盐灶路(东),设计起点滨河路,终点龙华路,红线规划宽为24米,全长约981.403米;
2、盐灶路(西),设计起点滨河路,终点纬三路,红线规划宽为24米,全长约284.88米;
3、纬三路(西),设计起点滨海大道,终点盐灶路,红线规划宽为12米,全长约261.096米;
4、盐灶一横路,设计起点滨河路,终点八灶路,红线规划宽为20米,全长约252.118米;
5、滨河路(南),设计起点玉河路,终点盐灶一横路,红线规划宽为24米,全长约203.743米;
6、八灶路,设计起点滨海大道,终点玉河路,红线规划宽为40米,全长约789.332米;
登记期限
凡在征收调查范围内,涉及土地、建筑物、附属物、地面及地下管线的单位和个人,请于10月31日前,持土地证、房产证、工商执照、户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有关权属证明到定地点登记,进行产权核定。
登记地点
海口市龙华区博义盐灶、八灶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指挥部(地址:盐灶路7天连锁酒店海景湾花园店东边回迁房小区内博义盐灶八灶指挥部办公室三楼E303房)
联系人:王达兴,联系方式:15008982401;王修利,联系方式:13519820910
调查实施单位
海口市龙华区博义盐灶、八灶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指挥部、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办事处
有关事宜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征收范围内(含在红线上)的单位和个人在未按程序获取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不得进行一切建设行为及改变土地、房屋现状、性质和用途的活动,否则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