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房产讯 9月30日,乐东县九所镇龙栖海岸项目以22.63亿元的评估总价公开挂牌转让!挂牌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31日。此次交易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保证金65000万元。项目转让方为乐东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挂牌公告显示,该项目位于乐东县九所镇龙栖湾,距离乐东县利国镇中心约11公里。项目由3宗土地构成,共占地307亩,土地面积分别为68934.15㎡、68598.97㎡和67068.86㎡。按照规划设计,总建筑面积为529743.68㎡,共有36栋建筑,其中28栋为12-15层的高层建筑,8栋为多层建筑,土地容积率为≤2.0,建筑密度为≤20%,绿地率为≥40%。
龙栖海岸项目实景图
附具体挂牌公告:
标的名称 | 乐东县九所镇龙栖海岸项目 | 项目编号 | QY201909HN0151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9年9月3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9年10月31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终止 | ||||||||||
标的 概况 | 在建工程 | ||||||||||
标的坐落 | 乐东县九所镇龙栖湾 | ||||||||||
基本属性 | 不动产证号 | 乐东县不动产第0000483、0000484、0000486号 |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204601.98 |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 2086年6月28日 | ||||||||
地类(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使用权 类型 | 出让 | ||||||||
项目基本情况 | 该项目位于乐东县九所镇龙栖湾,距离乐东县利国镇中心约11公里。项目由3宗土地构成,共占地307亩,土地面积分别为68934.15㎡、68598.97㎡和67068.86㎡。按照规划设计,总建筑面积为529743.68㎡,共有36栋建筑,其中28栋为12-15层的高层建筑,8栋为多层建筑,土地容积率为≤2.0,建筑密度为≤20%,绿地率为≥40%。 | ||||||||||
评估价(元) | 人民币2,262,717,498.98元 | ||||||||||
评估基准日 审计日期 | 1、2019年8月27日 2、2019年8月31日 | 评估机构 审计机构 | 海南维利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 | ||||||||
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资产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详见:琼维利(2019)土(估)字0901号 中天运(琼) (2019)普字第00091号 | ||||||||||
转让底价(元) | 人民币2,262,717,498.98元 | ||||||||||
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乐东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337742780577 注册地:乐东县乐祥路城投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邢福浩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县政府相关批准文件及公司内部决策文件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乐东县人民政府 | ||||||||||
重要提示 | 1、乐东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中城投置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8日就转让方名下位于九所镇编号为Ln2013-28-1、Ln2013-28-2、Ln2013-28-3三宗约307亩国有建设用地合作签署了《合作项目协议书》。 2、2019年8月21日十五届县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原则同意合作开发九所镇龙栖湾三宗国有建设用地《<合作项目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书》。 3、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县委常委124次(扩大)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九所镇龙栖湾三宗国有建设用地合作开发项目拟依法进行公开转让的报告》。 4、2019年8月29日,乐东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中城投置业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项目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书》。 5、在办理相关证件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按规定缴交。 | ||||||||||
交易 条件 | 竞买资格 条件 | 1、中国境内合法存续,注册资本壹亿元及以上,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注册登记一年以上的公司。 2、项目竞买保证金为6.5亿元。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需缴纳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或由转让方出具已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书面证明。 3、意向受让方缴纳竞买保证金即视为对转让标的的情况和现状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包括现场勘察了转让标的,对其存在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竞得转让标的后的所有风险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4、受让方须接受本项目公告及《产权交易合同》的全部内容。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成交后受让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3、受让方须在竞得本项目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受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全额缴纳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或由转让方出具相关的结算依据和资料。若在3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则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待全部转让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支付或结算完毕后,海南产权交易所方可出具《产权交易鉴证》。 4、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2201021519200214669或提交系统审核后,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保证金缴纳账号,请竞买人按短信提示缴纳。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受让方自取得该项目之后应按现有方案继续开发建设,自项目转让完成之日起五年内完成项目建设;须严格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2、意向受让方缴纳竞买保证金即视为对转让标的的情况和现状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包括现场勘察了转让标的,对其存在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竞得转让标的后的所有风险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3、受让方承诺:同意后续项目在建工程相关竣工验收、报规报建、已获许可证书变更等行政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其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承诺:同意在建工程项目涉及的以转让方、海南中城投置业有限公司为合同缔约方的相关合同(包括建设、勘察、设计、监理业务)的履行义务均由受让方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5、受让方承诺:在建工程项目涉及办理相关建设工程证照及法定专项验收(规划、消防、质量监督、房产、防雷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6、受让方承诺:在建工程项目配套的供水、供电工程,由受让方自行负责组织实施,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乐东县九所镇龙栖湾 | ||||||||||
竞买报名 | 报名时间 | 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0月31日 | |||||||||
报名手续 | 本项目采用网络动态报价的竞价方式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需在2019年10月31日下午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动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 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支付价款及服务费。若不参加竞价会导致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规定报价竞得。 一、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产权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二、注意事项: 1.竞买人需自行下载并填写《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或按手印。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产权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买受人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竞买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买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保证金金额6.5亿元,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1日下午17:00,按系统提示缴纳,以系统实际到账的时间为准。 2、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如意向受让方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则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 (万元) | 1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19年9月30日上午9:30到2019年11月1日上午9:3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2019年11月1日上午9:30 | ||||||||||
服务费 |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和约定收取。 |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报名咨询:孙女士66558023 标的咨询:黄小姐66558034李女士 65237542 | |||||||||
技术支持 | 徐先生 66558001 | ||||||||||
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下午17:00止 | ||||||||||
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