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工作许可、出入境和停居留更便利 海南探索实行“容缺承诺+失信惩戒”制度)
实现“人员进出自由”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六个自由”之一,那么,在聚焦人员进出和用工自由上,《实施方案》提出了哪些自由化便利化措施?对此,海南省科技厅副厅长韦勇、省公安厅一级巡视员江伟在《实施方案》的新闻发布会上分别就实行更加便利的工作许可、出入境和停居留管理政策及出入境等方面的便利化措施进行了介绍。
韦勇介绍,《实施方案》把聚焦人员进出和用工自由便利摆在突出的位置,实行更加便利的工作许可、出入境和停居留管理政策,并探索实行“容缺承诺+失信惩戒”制度。
他介绍,在工作许可方面,海南建立外国人来琼工作许可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负面清单分为禁止类和限制类,明确规定负面清单外不再对外国人来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作出限制,对负面清单中的限制类实行配额管理,根据发展需要、当地就业市场供求状况等建立配额动态调整机制,在配额总量控制下海南对限制类工作许可进行自主审批。同时,海南鼓励外国高层次人才兼职或离岗创业,允许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任职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兼职工作、创新创业。工作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兼职工作无须重新申办或变更工作许可证。
江伟补充介绍了海南出入境方面的便利化措施。他透露,海南细化落实出入境便利化政策措施,向国家申报拓展外籍人员免签入境渠道,将旅行社邀请接待模式扩展为外国人通过系统自行申报免签入境或通过单位邀请接待免签入境。申报扩大外国人免签入境事由,在59国人员入境海南旅游免签基础上,允许外籍人员以商贸、访问、探亲、就医、会展、体育竞技等事由免签入境海南。
同时,海南扩大外籍人才享受R字签证待遇范围,聚焦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将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的外国人才视同为符合海南国外国高端人才标准(A类),对照《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享受R字签证待遇。 此外,海南实行“容缺承诺+失信惩戒”制度。外国人办理工作许可等证件除提交有效证件、聘用意向书等主要申请材料外,其他材料由申请人和用人单位作出承诺后实行“容缺受理”。海南将建立健全工作信用管理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不履约的个人和单位,依法实施失信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