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关总署:219名违规旅客三年内不得购买海南离岛免税商品)
9月24日,中国海关总署通报,截至目前,海关通过监管系统对海南离岛免税购物的219名违规旅客进行了“三年内不得购买离岛免税商品”的处罚,同时对364名企图将免税商品带出隔离区的旅客实施拦截劝阻,宣讲海关监管规定,并监督其携带免税商品离岛。
这是自7月1日海南离岛免税新政施行以来首批被处罚的旅客。据海关总署统计显示,在上述219名违规旅客中,28人为不按规定携运免税商品离岛,191人为销售免税商品牟利。海关总署指出,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海关会同地方政府共同规范市场销售,有效防范“套代购”。
根据离岛免税新政,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不限次,取消单件商品8000元免税限额规定;扩大免税商品种类,增加电子消费产品等7类消费者青睐商品;仅限定化妆品、手机和酒类商品的单次购买数量;旅客购买商品超出免税限额、限量的部分,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
新政发布后,为规范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的监管,海关总署发布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规定离岛旅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且自海关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年内不得享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并可依照有关规定纳入相关信用记录:(一)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购买免税品或将所购免税品在国内市场再次销售的;(二)购买或者提取免税品时,提供虚假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使用不符合规定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或者提供虚假离岛信息的;(三)其他违反海关规定的。
海关总署在9月24日的通报中指出,海关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出击,坚决净化海南离岛免税市场经营环境,通过强化信息化管理手段、更新高科技监管设备,严格执行“三年内不得购买离岛免税商品”处罚。
海关总署表示,将继续深入挖潜、强化监管,扩大高科技监管设备应用范围,严格落实资格罚等处罚手段,对“套代购”等违法行为形成威慑,为海南自由贸易港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今年9月8日,海南省政府副省长沈丹阳公开透露,离岛免税购物新政实施后的前两个月销售额突破64亿元,同比增长2.5倍,每天销售额超过1个亿,海南市场总体总量突破100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