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万宁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清退老爷海海域渔排网箱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从今年10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对万宁市老爷海海域内所有渔排网箱进行清退,并对清退对象进行补偿。
《通告》指出,此次清退补偿对象为东澳镇和礼纪镇2019年8月31日前组织登记的78542口网箱。2019年8月31日登记结束后抢建新增的渔排网箱,一律不给予任何补偿和奖励。养殖生物不列入本次补偿范围,由养殖户自行处理。
对2019年8月31日前组织登记的渔排网箱,属于拆迁范围但未拆迁的,统一按建排费每口2000元、自行拆除劳务费每口200元的标准给予补偿,合计每口网箱补偿标准为2200元 (每间渔排屋按一口网箱计算)。
对2019年8月31日前组织登记的渔排网箱,不属于拆迁范围的,只给予自行拆除劳务费补偿,即每口网箱补偿200元。
在2020年12月10日前与镇政府签订清退协议,且在规定 时间内按时自行拆除的,按每口网箱2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逾期不签订清退协议的,不给予奖励金。
2020年12月11日至2021年1月31日,各渔排网箱业主要按照协议要求主动配合属地镇政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养殖生物的迁移或起捕、所有渔排设施清理上岸等自行拆除工作。
从2021年2月1日起,万宁将组织人员对老爷海海域内所有渔排网箱及附属设施进行拆除清理。对逾期不自行处理的成品鱼、鱼苗及附属设施,将依法强制清理,造成损失由渔排网箱业主自行承担。
《通告》最后强调,通告发布后擅自抢建渔排的和在万宁政府组织清理退出期间,参与或煽动闹事,非法妨碍或暴力对抗执行公务的行为,万宁市政府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