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上午,海口市“创一流营商环境 促自贸港建设”大会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海南自贸港创一流营商环境动员大会精神,《海口市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2020-2025年)》(下简称《行动方案》)制定。会议要求,海口要举全市之力创一流营商环境,努力当好全省一流营商环境的“排头兵”,在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贸港中扛起海口担当。
《行动方案》分步骤分阶段明确海口市营商环境的提升目标:到2022年,营商环境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在中国营商环境评价18个一级指标全部获得“优良”及以上评价;到2025年,营商环境总体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在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中18个一级指标全部达到“优异”水平。
根据中国营商环境评价18个一级指标,《行动方案》围绕3个维度提出了提升海口市营商环境水平的重点举措:首先,围绕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高质量服务,提出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畅通审批流程和精简审批事项、加大推进减税降费、推进服务贸易自由便利、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和完善法治保障等6个方面的举措;其次,围绕提升投资吸引力和便利度,提出提升项目建设投资便利度、增加企业融资便利度、加强对中小投资者保护力度、建立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和提升劳动力市场监管水平等5个方面的举措;最后,围绕全面提升监管与服务能力,提出创新监管体系模式、提升综合政府服务水平、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治理体系、鼓励普惠创新等4个方面的举措。
根据《行动方案》,海口要健全营商环境工作机制,推动各区、各部门积极行动,打造各具特色的亮点工作,因地制宜探索优化营商环境新经验、新做法。将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在全市复制推广,并在全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估中列为加分项。把营商环境考核与干部提拔使用结合起来,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和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对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敢担当善作为、勇于创新、实绩突出的干部及时提拔使用。
要强化评估,以评促优。围绕评价指标体系,兼顾指标水平评价与工作绩效评价,加快政策落实和工作创新,形成较为完善、体现海口政务服务需求的考核评估办法。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对部门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考核评估。对已出台的政策组织开展“回头看”,定期检查评估涉企政策的知晓度、覆盖面和到达率。设立营商环境曝光台和“计分牌”,实行“通报制”。充分发挥海口市政企直通服务平台的作用,通过季度联席会议、专题协商会等方式,聚焦重点领域,提高营商环境改革精准度和市场主体获得感。
为落细落实《行动方案》,海口还按照2022年底前和2025年底前两个时间段,对一系列指标的提升做出了量化举措。针对长期实施的目标和举措,海口市政府将建立长期改革跟踪机制,围绕国家指标的变动及国际国内先进地区的先进做法,在行动方案的总体框架内,每年跟踪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记者 党朝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