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白自然资让告字〔2020〕12号
经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白沙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竞买资格要求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需按照规定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挂牌出让。
在白沙县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并未及时纠正的;
在白沙县行政辖区内存在通过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建设用地的、竞得土地后不及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的,或拖欠土地出让金且未及时改正的;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录等失信主体。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规定时间内到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方溪路8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询和购买《白沙黎族自治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申请参加竞买。
申请人可于规定时间内到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方溪路8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于2021年1月13日16: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时间与地点(北京时间)
(一)领取竞买手册及提交竞买申请时间:2020年12月18日09:00至2021年1月13日16:00(逾期将不受理竞买申请);
(二)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1月13日16:00(以到账为准);
(三)挂牌时间:2021年1月5日9:00至2021年1月15日16:00;
(四)挂牌现场会时间:2021年1月15日16:00;
(五)挂牌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开发建设要求
(一)申请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提交与白沙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二)根据白沙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白沙县2020-BSQF-11号地块用地项目是否符合自贸港产业发展的方向的函》意见的函,该宗地需建设商业项目。
(三)竞得人在足额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税费后,依照规定程序办理用地和土地登记手续。竞得者须从获得土地之日起半年内动工建设,宗地内整体建设必须在三年内完成。
(四)竞得人取得宗地后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挂牌宗地出让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更改规划和建设条件。因非企业原因确需调整的,必须依据相关规定的公开的程序进行,由开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调整规划建设条件而不按期开工的,必须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按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
(五)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若实施装配式建筑,须按装配式建筑有关规定进行。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由白沙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新组织挂牌出让。
(二)本次挂牌为上述地块按现状挂牌,具体面积以产权主管部门实际测量为准,多不退,少不补。
(三)目前地块无附着物、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块周边可以满足施工建设所需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机械可以施工。
(四)根据原省国土资源厅等六部门印发的《海南省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指标(试行)》文件规定,控制指标参照我县标准及实际情况,约定达产时间内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1.4亿元人民币,项目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720.14万元/亩,达产年限为3年,以上控制指标纳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内容。
(五)竞得人须在成交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土地出让成交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从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挂牌出让成交价款只含耕地占用税。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方溪路8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898-27715862
查询网址:
白沙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