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琼海市纪委监委通报该市一起占用乡村建设用地违规建房问题典型案例。
2020年12月12日,琼海市龙江镇蒙养村党支部副书记蔡待亲(第12村小组村民)在未申请办理住宅建设用地权及报建手续情况下,擅自在自己承包的第11村小组和第12村小组空地开挖地基建房。
村民对其建房进行阻拦,并向蒙养村驻村领导反映。
龙江镇资规所通过调取查阅档案方式,确定该地块地类属性为乡村建设用地,2004年已确权给第12村小组。
随后,蔡待亲又有继续施工迹象,驻村干部发现后,向镇政府报告,镇资规所派人到现场进行实地了解,核实情况。
12月15日,龙江镇资规所向蔡待亲下达《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蔡待亲对此表示认可。但随后又无视停工要求,继续施工,镇政府立即派人到场,责令其立即停工,保持施工现状待处。截至目前,蔡待亲违规建房已停工,经龙江镇协调,土地纠纷问题已基本解决。
通报指出,蔡待亲同志身为基层党员干部,本应以身作则,却在未取得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权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挖地基建房;屡次无视镇政府的意见和下发的《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同意停工待处后又继续施工,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其行为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此,龙江镇纪委对其进行立案审查,龙江镇党委取消其村两委换届候选村干部资格。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党性修养和纪法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