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遏制城乡违法建筑蔓延势头,进一步改善万宁城乡面貌和人居环境,4月8日上午,兴隆区管委会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兴隆区19队的5处违法建筑依法予以拆除。
拆除现场
经查,这5处位于兴隆区19队的违法建筑总面积为836㎡,均为乱占耕地、林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等法律法规规定,万宁对其进行依法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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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遏制城乡违法建筑蔓延势头,进一步改善万宁城乡面貌和人居环境,4月8日上午,兴隆区管委会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兴隆区19队的5处违法建筑依法予以拆除。
拆除现场
经查,这5处位于兴隆区19队的违法建筑总面积为836㎡,均为乱占耕地、林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等法律法规规定,万宁对其进行依法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