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4月12日消息(记者 王小畅)12日,记者从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海南自贸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实施一年多以来,惠及海南自贸港交通运输业、旅游业两大行业,主要进口货物有集装箱船、游艇、汽车、直升机等,实现了海、陆、空三类享惠商品全覆盖。
据了解,海南自贸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自2020年12月25日起实施,去年1月实现首票“零关税”帆船进口。2021年全年共进口“零关税”营运车辆36辆,船舶22艘,游艇35艘(含游艇、帆船、摩托艇等),直升机1架。2022年1-3月共进口“零关税”营运车辆8辆、船舶10艘、游艇7艘、直升机2架。
自政策实施以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积极协调,推动政策清单目录调整优化,努力打通进口车辆采购渠道,同时,协调帮助企业通过中规车进口方式采购车辆和协调帮助企业规范营运手续,针对企业反映进口车辆上牌登记、纳税保险、营运备案等问题,加强部门协作,主动靠前服务,优化工作流程,及时研究解决措施,让“零关税”政策取得更好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