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4月14日消息(记者 石祖波)4月14日,记者从五指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了解到,为进一步妥善解决五指山市本地居民和引进人才安居房需求,提升居民和就业人员获得感、幸福感,五指山市已正式启动安居房线下申报工作。
五指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由于此前五指山市已完成首批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申报工作,本次申报范围为符合安居房申报条件的本地居民和引进人才(本次不含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申报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4月30日。
申报条件参照《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指山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五府办〔2021〕8号执行)。
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统一到五指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一楼领取《五指山市安居房申请表》,并完整填写信息。
二、申请人将《五指山市安居房申请表》填写完整后,可统一报送至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公示。符合条件的,将申请、公示等申报材料移交五指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复审。
其中,五指山市安居房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五指山市安居房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簿的复印件;
3.婚姻证明材料复印件;
4.在五指山市缴纳的社保和个税证明材料清单: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的房产证明:
(1)五指山市住建局开具的全省商品房网签信息查询结果、五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全省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
(2)非本市户籍的申请人家庭成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政策性住房的证明。
(3)中请人家庭在省内已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6平方米)的,提供网签备案(合同)证明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
6.引进人才需提供人才认定证明材料。
提醒:所有材料需要核对原件。已购买政策性住房(含房改房、单位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的家庭,不得再申请本安居型商品住房,如有瞒报按“诚信声明及承诺”处理。
详细情况,可电话咨询五指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0898-86633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