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6月28日消息(记者 张宏波 通讯员 滕艺娴)为减轻企业负担,早年间,乐东黎族自治县莺歌海盐场公司曾将自有土地发包给部分盐场职工,但承包职工却擅自将土地转租给他人养殖,合同到期后也迟迟未归还土地。日前,经过乐东法院协调,最终收回了被侵占的国有土地资产。
2005年至2006年,为减轻企业负担,分流富余人员,莺歌海盐场公司将自有土地发包给部分盐场职工并约定租期、租金等。合同签订后,未经盐场同意,承包职工擅自将土地转租给吴某某、石某某、梁某某等人用于养殖。后承包合同到期,盐场公司多次要求养殖户将土地返还无果后诉至乐东法院,法院判决养殖户们停止侵占盐场公司的土地并将土地返还及支付占地费用。
被侵占水塘。乐东法院供图
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通过走访、询问、现场勘查发现该系列案件涉及人数较多,且侵占时间长、养殖户投入大。执行法官考虑到涉案地上为虾塘,被执行人刚放入上百万虾苗,若直接强制执行将会导致养殖户们巨大的经济损失。
于是,乐东法院人文关怀出发,多次与养殖户们沟通,释法明理,分析利弊,最终养殖户吴某某、石某某、梁某某表示愿意先归还部分土地,剩余的土地需要在虾苗养大后自行退出并归还,盐场公司也表示同意。最终,各方签订执行和解协议自动归还盐场公司国有土地共计约22亩,剩余未归还土地共计约23.74亩最迟今年10月1日前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