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7月21日消息(记者 易帆)7月21日,记者从海南省住建厅获悉,截至7月20日,全省已排查经营性自建房15.64万栋,非经营性自建房143.89万栋,经营性自建房初判存在安全隐患5117栋,采取整治措施的有128栋。计划于明年3月份完成全省自建房安全隐患摸排工作,3年内完成全省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
“目前,为了尽快完成自建房安全隐患摸排,确保整治到位,海南各市县住建部门正在抓紧进行自建房安全隐患摸排工作,发动建筑设计及土木工程类专业的大学生志愿者参与,省财政对各地前期测算的鉴定费用予以70%补助支持。”海南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日,各市县均完成“百日行动”第一阶段的任务目标,完成本辖区的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录入工作。
记者了解到,日前,省政府印发《海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自建房整治“百日行动”,即集中利用100天的时间,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的风险隐患。
根据《方案》,对初判确有结构坍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立即停用并疏散建筑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对疑似危房,要督促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限期委托专业技术机构进行危险性鉴定,根据鉴定结论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已鉴定安全等级为C、D级的房屋,要组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限期拿出安全管控方案,切实解除危险。
按照《方案》,海南将在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城乡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全面摸清城乡接合部、城中村、“三合一”“多合一”、拆迁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自建房的安全隐患情况。巩固全省121.8万户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果,对全省5.2万户用作经营的自建房,特别是其中262户C、D级危房开展重点建档跟踪管理,避免出现反弹,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方案》提出,2024年12月要彻底整治隐患,即各市县在摸底排查、排除险情和边排查边整治基础上,制定工作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
在消除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存量、严控增量的基础上,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分类实施整治,确保自建房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性整治。对已鉴定为C、D级的2.14万户农村危房,在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基础上,分类、逐栋逐户编制整治方案,启动加固、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全力推进隐患整治,实行销号管理。
海南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省经营性自建房全部排查录入完毕转入查漏补缺和整治阶段。一是立即启动市县的交叉检查,主要检查市县的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百日行动”的任务完成情况、特别是对初判存在隐患的是否开展鉴定工作,并根据鉴定结论分类管控、处置到位。二是各市县要切实解决排查数据不全、安全鉴定进度滞后、分类整治不精准的问题。要做好资金保障,省级在各地测算危房鉴定费用上按70%予以补助,同时督促各市县要不等不靠,及时开展初判存在隐患房屋鉴定工作。三是强化技术保障,立即召集第二批行业专业技术力量服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排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欢迎群众参与到自建房的安全隐患摸排工作中来,发现自建房安全隐患线索可向各市县住建部门反馈。”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