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

推荐不让开发商“毁约获利”得逞,是司法纠偏

不让开发商“毁约获利”得逞,是司法纠偏■来论“任何人都不应通过自己过错获利”。备受关注的“开发商‘举报’自己无证卖房,企图毁约高价再卖”事件,有了新进展。据“西安中院”微信公号披露 [更多]
新闻
新京报
0 跟贴 0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热点新闻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